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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大光华MB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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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生名额与培养方式
2018年计划招收全日制MBA 100 人,招收非全日制MBA 300 人。学制两年。
按学习方式和招生项目分为全日制班(英文授课)、全日制班(中文授课)和非全日制班。
三、招生方式与报名
1.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18年MBA招生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础上全面采用提前面试形式,具体请按照《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2018年招生时间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2018年申请时间与面试时间表》完成所有报考步骤,详见光华管理学院MBA项目网站。
网址:http://www.gsm.pku.edu.cn/mba/index.htm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 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3.申请人在申请提前面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面试阶段进行。参加面试的申请人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在学期间具有军籍的军校学历或我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申请、考试与录取
1. 报考录取流程具体分为以下两种:
(1)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获得提前面试资格→参加提前面试并获得“预录取”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和英语听力考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初录取”→政治审查合格→择优录取。
若当年报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成绩未达到国家A类线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将保留原项目“预录取”资格至第二年,其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和英语听力考试。
(2)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获得提前面试资格→参加提前面试并获得“有条件预录取”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和英语听力考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有未被“初录取”→综合申请成绩和联考成绩,择优递补给予“初录取”资格→政治审查合格→择优录取。
若当年报考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未被“初录取”,第二年可获得原项目直接面试的资格,其后仍需参加提前面试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英语听力考试。
2. 提前面试
在线递交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评审申请材料,择优给予部分申请人提前面试资格。获得提前面试资格的申请人,将参加光华管理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面试后获得“预录取”资格和“有条件预录取”资格的申请人还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和英语听力考试。
3.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
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
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英语二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计划将于2018年3月中旬在北京大学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要求成绩合格才能录取。具体考试安排请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s.pku.edu.cn/ch/)的有关通知。
五、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
2018年学费:32.8w。
参考:全日制MBA项目(中文授课/英文授课):18.8万元(分两年缴纳);非全日制MBA项目:29.8万元(分两年缴纳)。
有意参加双学位项目的考生请见光华管理学院网站提供的双学位项目学费标准。
七、奖学金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将向面试优秀的考生提供新生奖学金,向学业及综合表现优秀的在校生提供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请见光华管理学院MBA网站招生信息详情。
八、转档与就业派遣
已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
九、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 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 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 若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予以回避。
5.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与清华大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合作,共同建立MBA考生诚信问题通报机制。在MBA招生过程中,合作院校中的任何一所如果发现考生存在有失诚信行为,将在认真查证并确认后,把具体情况通报给其他合作院校。通报的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有失诚信的具体情节、本校查证的方法和最终处理结果。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47288
电子邮件:mbaadmi@gsm.pku.edu.cn
地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号楼(老楼)212室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gsm.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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