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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16年会计硕士复试方案(适用已提前面试并拟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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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院〔2012〕524号)及《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5〕20号)的规定,结合管理学院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录取方法
1. 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择优录取。
2. 符合以下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按照本方案准备相关材料:
提前面试获得“通过”资格,全国联考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016年全国A线成绩(总分不低于16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9,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79)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3.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审核资料或未能通过考生资格审核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政审不合格者;
(4)弄虚作假者。
二、资格审查资料提交
程序:资格审查、个人资料提交---à领取复试材料(体检表等)
时间:2016年3月20日—3月2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中山大学管理学院S135
资格审查及资料提交,所需资料包括:
1.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从人事档案中取出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将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 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注:以上资料请用一个A4大信封装好,并在封面上写上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考生报名号。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三、体检时间
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将安排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体检。报考我院会计硕士考生在体检前须往中山大学管理学院S135提交资料,领取材料后方可前往体检。不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无需空腹)
体检时间:3月21日上午8:00—11:30,22日至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校门诊部(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内)
四、录取通知
1. 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学校审核后由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公布;MPAcc招生办公室不接受电话查询。
2. 研究生院将于5月10日后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 录取通知书将由中山大学研究生院通知发放,具体时间请多关注网站信息(http://bus.sysu.edu.cn/mpacc/)。
4、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2016年在职会计硕士已提面并拟录取考生名单mpacc/uploads/20163/2016年在职会计硕士已参加提面上线名单(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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