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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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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复试分数线
工商管理(MBA)170/65/85
公共管理(MPA)180/50/100
会计(MPAcc)200/65/120
旅游管理(MTA)180/50/100
各位考生: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最低分数线予以公布(见附件)。
我校复试工作将于3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由相关学院确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进行,相关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学院复试线、复试评分方案会陆续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本网站公布的信息。各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会在本网站发布复试通知,届时由考生本人在本网站下载打印复试通知,并根据复试通知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我办不再寄发纸质版的复试通知。
二、符合教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及经教育部备案的西部计划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3月15日前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关于复试期间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
1.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
3.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招生章程上公布的报考条件(同等学力生复试时,还需加试2门专业课);
5.本网站2017年12月8日公告的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应届生在复试时还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详细说明学籍异常的原因;往届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上述类型考生不能提供充足证明的,不予复试。
6.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军选办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四、关于复试工作
我校硕士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剔除推免生后),具体由招生学院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2018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笔试科目)、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三部分内容。考生可在复试的面试阶段向复试考核人员提交任何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奖励、参加的科研活动等。复试成绩不及格或不参加复试者均不予录取。
五、关于调剂工作
1.我校将于3月下旬在本网站陆续公布各学院有关学科专业的生源余缺信息,请考生密切留意并自行向相关学院申请。
2.申请调剂到我校的报考外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出和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同时也必须达到我校相应的复试分数线;一般应为“211工程”院校(或专业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对来自于“985”工程院校的毕业生优先考虑。我校不接受报考外校的同等学力考生以及“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调剂办法届时见本网站通知。
六、体检
参加全日制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通过后到我校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附件:
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根据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招生计划安排和各学科基本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一、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一
业务二
02经济学
330
60
55
85
85
03法学
335
60
60
90
90
0401教育学
345
60
60
190
0403体育学
300
45
40
190
05文学
360
60
60
90
90
07理学
315
50
50
80
80
08工学
300
50
50
70
70
10医学
300
50
50
180
12管理学
340
60
55
85
85
13艺术学
采用教育部A类线
二、专业学位
学位类别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一
业务二
0251金融
330
60
55
85
85
0254国际商务
330
60
55
85
85
0351法律
315
55
55
85
85
0352社会工作
315
45
45
90
90
0452体育
300
45
40
190
0551翻译
360
60
60
90
90
0552新闻与传播
360
60
60
90
90
0851建筑学
310
50
50
80
80
0852工程
300
50
50
70
70
0853城市规划
325
50
50
80
80
0953风景园林
325
50
50
80
80
1055药学
300
50
50
180
1251工商管理
170
65
85
1252公共管理
180
50
100
1253会计
200
65
120
1256工程管理
180
50
100
三、参加全国统考,总分符合上表所在类型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门单科成绩低于所在类型要求5分以内者可向学院申请参加复试:
(1)统考数学一、二、三成绩在120分以上;
(2)我校自命题专业科目(满分150分)成绩在135分以上、建筑学院建筑类设计科目(考试时间六小时)成绩在120分以上,且在该科目排名第一或排名前10%。
四、参加全国统考,报考08工学专业,申请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联合培养项目,初试成绩满足我校最低复试成绩要求,可申请参加该项目复试。
五、参加全国统考,报考0301法学专业,专业背景符合“035102法硕(法学)”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满足“035102法硕(法学)”分数线要求,可向学院申请法硕(法学)专业复试。
六、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80分(满分300的专业初试总分折算成500分制)。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教育部该计划最低复试分数线者,由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工作程序及我校招生章程另行确定成绩要求并通知复试。
八、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高于上述标准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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