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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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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松华章讯】各大院校2022级MPA项目招生已启动。今天小编从院校官网和公众号整理了“2022年宁波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和随时查看(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为准),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2年宁波大学法学院拟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120人。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2年宁波大学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以及统考生源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
2022年宁波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为25人,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此计划数使用不限于法学院。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公共管理专业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可参见宁波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nbu.edu.cn/zsgz/zssy.htm),有疑问请于报名前咨询法学院。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的考试的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的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的机构、报考点以及宁波大学的相关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宁波大学法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法学院一志愿考生以及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均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宁波大学法学院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宁波大学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法学院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和复试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的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8.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事项届时详见报考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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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宁波大学考生须仔细阅读宁波大学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信息。宁波大学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宁波大学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个别专业视上线生源数量情况,复试实际分数线可能会高于国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
宁波大学会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收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
复试由法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组织实施,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时间一般为2022年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法学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复试后拟录取考生应到宁波大学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一)法学院根据宁波大学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法学院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属于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宁波大学拟录取前与宁波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负责就业及派遣等事宜。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经宁波大学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宁波大学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法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新生报到入学后,法学院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法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学费和奖助政策
2022年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详见:http://graduate.nbu.edu.cn/zsgz/xxfw/xfyjz.htm。
十二、相关说明和其他注意事项
(一)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均须报考定向就业,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准参加考试。
(二)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责任。
(三)考生应随时留意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四)本招生简章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五)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法学院联系。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315211电话:0574-876009243
网址:http://http://fxy.nbu.edu.cn/zsxx/yjszs.htm
十三、非全日制专业目录
1.专业代码、名称和研究领域(或方向):125200,公共管理,不区分研究方向。
2.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复试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复试面试分思政、专业、英语。
3.学制和学费:基本学制2.5年,全程学费5.6万元按年分三次收费
4.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5.招生计划数:120人(所列招收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收人数将根据2022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做相应增减调整)
十四、学位点介绍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
公共管理(MPA)是200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根据MPA教育培养的目标与要求,立足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开设了政府管理、公共事业与社会管理课程两个方向。政府管理方向主要面向从事行政管理与决策事务的公务员群体,旨在把MPA学员培养成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现代治理理念,具备扎实的政府管理能力的行政管理人才。公共事业与社会治理方向主要面向来自事业单位和社会管理领域的公职人员,旨在把MPA学员培养成熟悉公共事业管理业务,掌握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技能的现代管理人才。
MPA学位点负责人及中心主任:叶笑云,教授,硕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公共管理博士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社会学,研究领域包括信访制度、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国家科技部软科学重大项目子课题、浙江省社科规划项目等省部级以上课题多项。主持编写了《村镇社区整体性治理的北仑实践》《社区协同治理_招宝山街道基层社会治理研究》,参与编写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在宁波的实践》《责任政府建设-宁波的探索与实践研究》《服务型政府:宁波市公共事业管理创新研究》《中国政府建设与发展报告2012包容性发展与政府建设》等多部著作,在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了《现代政治的困境及其“救赎”——析韦伯的政治家“责任伦理”思想》《现代国家视角中社会包容的内涵探析》《现代国家视野中的社会包容价值探析》《农民民意表达机制创新的浙江经验研究》等多篇文章。
本方向学术负责人龚虹波教授,赵振宇教授等。
本学位点导师信息请关注校研究生院网站:
https://tutors.eol.cn/web/index/indexb?service_id=36&type=1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9243
邮编:315211
E-mail:zhouhuaquan nbu.edu.cn
十五,本简章内容与公布的宁波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有不同,以公布的宁波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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