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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哈工大公共管理硕士(MPA)(深圳)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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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是首批试办MPA专业学位教育的24所高校之一,现面向全国招生。截止到2020年7月,已累计招收二十届MPA研究生,累计招收学员1900余人,已有1200余人毕业并获得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其余在读。具体承办MPA教育的经济与管理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管理学院之一。
哈工大MPA培养目标是:为各级政府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的高级公务员;为社会公共领域培养具有现代管理意识的各种公共物品的管理者;为公共领域培养高级公共政策分析人员以及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人员。
2021年哈工大同时在哈尔滨、深圳设置授课点,开设哈尔滨班和深圳班。
报考哈尔滨班或深圳班的考生, 在网报填写报考院系时请选择“007经济与管理学院”,并在备注信息中注明“哈尔滨班”或“深圳班”。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2021年9月1日入学之前,下同);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哈工大MPA(非全日制)只招收报考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
二、招生名额
哈尔滨班、深圳班共招收90人。具体录取人数根据生源和具体下达计划情况增加或减少。
三、报名方式
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网上确认时间内,按照要求确认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9月24日-27日(预报名)、10月10日—31日9:00-22:00(正式报名)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确认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后等待审核结果,考生网上信息确认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进行反馈,考生应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到指定地点提供原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建议考生不要选择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二)具体报名事项详见2021年哈工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招生章程)。
(网址:http://yzb.hit.edu.cn/2020/0810/c8823a244556/page.htm)
四、考试和录取
MPA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初试日期
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3.复试
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21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进行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的政治理论基础、综合素质进行测试。评分标准根据考生的背景、就职单位的声望、职位、工作业绩以及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具体表现进行评估。
4.资格审查
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网上查询。
5.录取
我校本着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2021年6月中旬。
6.学习方式
哈尔滨班:每月集中上课二次,每次上课两天(周六、日)。
深 圳 班:每月集中上课一次,每次上课四天。(周四、五、六、日)
7.总学费:
哈尔滨班:5.8万;深圳班:9.8万
五、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招生咨询
电话:18219452021
网址:哈工大经济与管理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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